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6-18 点击次数: 次
为了深入贯彻省、市、县森林防火有关精神,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书,确保林场森林资源安全,林场与全体干部职工签定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:
一、目标。
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,各工区务必坚持每日巡护山林,切实强化责任意识,确保管辖范围内不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二、责任。
㈠、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,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,积极与周边村组搞好睦邻友好关系,达到共同联防,群防群治目的。
㈡、在森林防火期间,要严格执行劳动纪律,做到有事请假,经批准假期的同志要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,一旦有事要召之即来。
㈢、防火期间如遇火情、火警,全体人员要树立全场一盘棋观念,无条件服从林场森防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指挥。
㈣、发现火情、火警要及时查明妥善处置,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林场森防领导小组报告。
㈤、在扑火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扑火规程行动,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扑救山火,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。
㈥、后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
三、奖惩。
㈠、在本防火期内未发生火灾的工区每人奖励400元,发生火灾的工区每人罚500元,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考核资格。
㈡、发生火灾如通知不到岗者,按旷工论处,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考核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㈢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林场和所属干部职工各执一份。